目前的小編消費爭議申訴戰績是6件6,100%和解成功,無須二次申訴或調解。
小編見過無數的申訴案,加上自己成功的經驗,把申訴階段就能順利獲得請求的方式,與大家分享,重點通常包含以下5項:(每少一項,成功和解的機率就少一些,詳細說明於後)
1.面對的是合法守規矩的業者。
2.專注於業者無可爭辯的錯誤。
3.拉行業管理機關及事項進來。
4.讓業者有自我表述的台階下。
5.設定請求的寬容或退讓空間。
不是所有消費爭議都要申訴,明知成功機會不高,試著放下不要追究了。拿別人的錯來懲罰自己,何苦呢。小編不只遇過6件消費爭議,只是非不得已不申訴。
而這6件中也曾有與業者第一線發生爭議時,發現第一線權限不足,可能找總公司比較有用,立馬改變為友善態度,而其第一線還積極協助我蒐集證據,讓我回去申訴總公司,在申訴內容中我也褒獎員工的服務態度,申訴所獲結果可說超乎想像的好。申訴沒有包贏的,審度情勢才有勝算。
請注意!小編提供諮詢但不幫人寫申訴書的,小編的代筆費用非常高,而且又不包贏,為避免增加困擾,所以不代寫、不代寫、不代寫。
------想詳細看的,再往下看--------
申訴成功的重點:
1.面對的是合法守規矩的業者:
如果業者隱匿資料、藏身國外、非法經營…,你如何冀望一個非法的業者跟你走法律途徑呢。更何況申訴這個途徑的強制力非常微薄,如果遇到非法業者,那你直接循民事訴訟或刑事告訴途徑,效益還比較快比較好。所以當業者願意遵守法律那申訴才有用。小編也有幾次買一頁式詐騙網購商品,每次買都已經有賠錢的心理建設,所以縱使寄來的爛貨並非網路所稱,心中一點也不會不快,也從不打算退貨,更別提說要申訴了。
2.專注於業者無可爭辯的錯誤:
你說他錯,他說他對。那你打算透過申訴來判斷誰對誰錯嗎?消保官沒有審判權,遑論其他比消保官權力更小的機關、人員或團體,他們更無法判對錯,所以要爭對錯的部分就不要寫,專注在業者已經承認或無法爭辯「錯」的部分,然後擴大這個「錯」的影響。如:住宿券解約退款,專注強調業者曾因客滿拒絕你訂房的問題。
3.拉行業管理機關及事項進來:
業者大多會怕行業管理,所以想辦法把行業管理事項提出來,讓業者知道若你未獲滿足,他後續就會面臨行業管理,消保最常見的行業管理事項就是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。如補習班就拉教育局及補教規定、飯店民宿就拉觀光局…等。
但千萬不要提到警察局及國稅局,為何不要提他們?警察局是辦刑事案件的,消保申訴是民事爭議,申訴內容提到刑法、刑案、警察局、地檢署…等,搞不好會被移案,然後兩邊(消保及警察)都不會辦你的案,因為刑案講證據,我還不曾見過申訴書的內容及資料能構成刑事成案要件。至於國稅局不外乎是漏開發票逃漏稅,通常消保也會移案,但檢舉逃漏稅也要證據,申訴的證據能力通常不足,另外檢舉成功還有獎金,業者會想你都能拿獎金還要拿和解金,再者業者被追稅,業者光想到這樣一定非常不甘心,你想他還會跟你和解嗎。要刑案就不要消保申訴,要追稅就不要消保申訴。
4.讓業者有自我表述的台階下:
業者的錯有時候是內部管理的問題,但當內部問題外部化,業者不一定能輕易認錯,所以一碼歸一碼,不要管業者對於內部員工的教育或管理,只要管你的請求能否滿足,不要在乎業者是否認錯、道歉…,縱使業者誠心誠意地道歉,在憤怒的你眼中通常也是個「屁」而已,大多數業者寧願賠錢也不願意「認錯」,賠錢的理由可以有很多,如:破例服務、貼補顧客…,但認錯就會損及商譽,所以不要逼業者道歉認錯,讓他拿錢出來就好。所以也不要在開始就嗆聲要爆料、要給負評,那是最後談判破裂時才用,申訴就用會適得其反。
5.設定請求的寬容或退讓空間:
請求的退讓不是損失的認栽,不是損失100寬容請求80,而是損失100請求120然後寬容業者給100就好。再者不要事事都要包贏,無關業者的成本支出在合理範圍替他分攤也無不可,如:通訊交易猶豫期解約的來程運費、退款匯款手續費、退貨的營業稅金…等。我的6件6其中2件是有打算替業者負擔部分費用,但最終業者還是通通吞下去了,有替他想,他就不會認為你無理取鬧。申訴不要提精神賠償金或懲罰性賠償,你不管提多少,鮮少成功的,要成功請求那些直接告業者比較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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